yabo2021最新版_亚博APP手机登录

桐庐分水污水厂一二期提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6

桐庐分水污水厂一二期提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201812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为省级强制性地方标准,并于201911日起实施。为提升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分水镇污水厂对厂区内原有设施进行了改造提升工作。根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95项,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的提标改造工程无需办理环评手续。截至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

202446日,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根据《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初步设计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提标改造;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分水镇武盛村下白沙自然村;

规模和内容:拆除现状终沉池、砂滤池、储泥池和在线监测室及消毒外排池;新建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及消毒接触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和脱水机房、在线监测室和标准排放口;改造现状加药问、脱水机房和除臭设施。达到日处理10000吨废水,出口设计出水水质由现状一级A排放标准提高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1排放限值,其他设计出水水质指标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18月委托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了《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桐庐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21月对该项目进行审批,审批文号桐发改投[2022]1号。

项目于2022523日开工建设,于2023617日完工。

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0122MA2AX2L416001Q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占总投资的7.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桐庐分水污水厂一二期提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整体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企业主要废水为的生活污水及喷淋废水。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喷淋废水均进入集水井后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入前溪。

(二)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各污水处理构筑物等散发出来的恶臭气味和污泥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其中,各污水处理构筑物等散发出来的恶臭气味均在生化池上原有恶臭处理设施处理,废气通过等离子除臭+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泥浓缩池及污泥脱水机房等各处置单元进行密闭收集恶臭废气,污泥处理废气处理设施实际采用高能离于除臭处理恶臭污染物,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企业在采购过程中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同时对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设施底部增设防震垫,有效的减少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栅渣、沉砂、生活垃圾、污泥等。其中,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污泥经处理达到污泥接收单位要求后委托杭州桐庐桐琳固体废物治理服务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

1. 废水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符合设计标准。总排口水质检测结果,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总氮排放符合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规定的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即表1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中一级A标准。

2.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污泥除臭设施出口各污染物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

(2)无组织废气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

4固废调查结果

本项目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污泥经处理达到污泥接收单位要求后委托杭州桐庐桐琳固体废物治理服务处置。

监测结果表明,处理后的污泥能够达到污泥最终处置单位接收要求即含水率达到60%以下。

5.敏感点监测结果

(1)环境空气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敏感点氨和硫化氢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臭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项目标准。

(2)环境噪声

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夜间≤50dB

6.地表水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2天监测期间,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上、下游500米,pH、六价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汞、砷、铅、镉、挥发酚、石油类、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各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标准要求。

7.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及实际生产工况核算,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总量能够满足厂区现有审批文件中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已按照环保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噪声,上下游地表水水质均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控制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

桐庐分水污水厂一二期提标工程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基本建立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噪声、上下游地表水水质均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控制要求,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后续要求

(1)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2)加强三废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3)加强环境安全风险排查,落实风险防范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示时间:2024416~2024516

 

联系人:卢晓

 

联系电话:159580363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点击下载附件
腾讯QQ   联系方式: 张鹏 05703375757 1225365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