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bo2021最新版_亚博APP手机登录

浙江拓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3000吨/年SOOC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3

浙江拓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3000/SOOC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202442日,浙江拓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浙江拓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3000/SOOC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拓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州智造新城杜鹃路 27 号,企业投资33100万元,建设年产2.1万吨高端光学新材料项目”,项目一次备案,分三期建设。焚烧炉及地面火炬均按三期工程总规模在一期工程进行建设。本项目针对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3000 /SOOC项目,生产规模为:特种光学烯烃共聚物(SOOC3000t/a、联产石油树脂2400t/a及石蜡油240t/a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211223日,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委会出具了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112-330851-04-01-203540)。企业于20224月企业委托中科清环环境技术服务广东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拓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3000/SOOC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6月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出具了《关于浙江拓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3000 /SOOC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衢环智造建[2022]29 号)。

企业于20237月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330800MA2DKPUE5Y001P有效期至2028710日。

该建设项目于20226月开工建设,20236月建成试生产。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 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33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9万元,占总投资的2.5%

4.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公司年产3000SOOC项目,生产规模为特种光学烯烃共聚物(SOOC) 3000t/a、联产石油树脂 2400t/a及石蜡油240t/a,与环评设计产能一致,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变动,主要有如下变化:

1. 环评中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经收集后返回助剂投料工序,旋风除尘器除尘灰经收集后外售至相关厂家,废助剂包装袋和废盛液桶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实际上述固废收集后统一委托光大(浙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有限公司处置。企业包装废气处理设施维护会产生废布袋,一并交由光大(浙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有限公司处置,环评未提及。

2. 环评中未提及含油抹布、废金属管及胶管、聚合废料(聚合物、MADSAD)、废过滤器滤芯、废油桶(废溶剂桶)、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化验室有机废液、化验室无机废液以及试剂包装材料、焚烧炉烟气处理废布袋等危废;实际上述危废产生后暂存于危废间,待一定数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 项目反应器和反应釜等主要设备与环评一致,其余部分设施规格相较于环评有所变化,但非主要生产设备,不影响产能变化。

4. 环评中提及了设置化验室用于检测产品质量,但未提及使用试剂产生废气的情况,无化验室化验废气处理设施。实际在检测样品的生产活动中会使用有机溶剂,会产生有机废气。企业对化验室化验废气进行了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过一级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与环评设计相比,新增了一套化验室化验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放口。

5. 在实际生产中,企业对清洁车间的空气洁净度有要求,需要定期换风。清洁车间空气中含有少量颗粒物,抽出后经单独的脉冲除尘设施处理后与包装废气一起经同一个排气筒排放。与环评设计相比,新增了一套处理清洁车间排出空气的脉冲除尘设施。

6. 在实际生产中,溶剂回收液在用水萃取杂质时会出现未萃取完全的情况,导致溶剂回收储罐检修废液中存在杂质,导致残液罐下层的溶剂回收储罐检修废液中含有杂质,该杂质会造成往焚烧炉输送的管道内的过滤器堵塞,故企业对该部分含有杂质的废溶剂进行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再自行处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

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排污水、反应后处理废水、切粒废水、反渗透膜清洗废水、脱盐水站浓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分析化验室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中和调节+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合格后再纳管排入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达标后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括乙烯储罐安全泄放废气、储罐呼吸废气、乙醇纯化废气、工艺废气(包括单体合成精馏废气、聚合反应废气、后处理废气、溶剂循环废气及脱挥挤出废气)、焚烧炉烟气、导热油炉烟气、助剂投料粉尘、掺混包装废气、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化验室化验废气、清洁车间空气净化废气。

事故状态下乙烯储罐安全泄放废气送火炬系统进行燃烧。

储罐呼吸废气、乙醇纯化废气、工艺废气(包括单体合成精馏废气、聚合反应废气、后处理废气、溶剂循环废气及脱挥挤出废气)进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产生的焚烧炉烟气通过3T+E焚烧管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26.9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助剂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掺混包装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由21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清洁车间空气净化废气经单独的脉冲除尘设施处理后与包装废气一起经同一个排气筒排放(DA004)。

项目化验室化验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泵、风机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有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旋风除尘器除尘灰、废助剂包装袋、废盛液桶、废乙烯纯化吸附剂、废乙烯纯化干燥剂、溶剂回收储罐检修废液、脱挥挤出冷凝器废液、焚烧炉飞灰及炉渣、废试剂瓶、废导热油及废润滑油、污泥、含油抹布、废金属管及胶管、聚合废料(聚合物、MADSAD)、废过滤器滤芯、废油桶(废溶剂桶)、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化验室有机废液、化验室无机废液以及试剂包装材料废布袋和员工生活垃圾。

其中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旋风除尘器除尘灰、废助剂包装袋、废盛液桶、包装粉尘处理废布袋委托光大(浙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有限公司处置;废乙烯纯化吸附剂、废乙烯纯化干燥剂、溶剂回收储罐检修废液、脱挥挤出冷凝器废液、焚烧炉飞灰及炉渣、废试剂瓶、废导热油及废润滑油、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其中溶剂回收储罐检修废液、脱挥挤出冷凝器废液部分由企业焚烧处理,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含油抹布、废金属管及胶管、聚合废料(聚合物、MADSAD)、废过滤器滤芯、废油桶(废溶剂桶)、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化验室有机废液、化验室无机废液以及试剂包装材料产生量较少,焚烧炉烟气处理废布袋暂未产生,产生后收集到危废仓库,待收集到一定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本项目设置了两处危废暂存场所以及一套危废自行处置的焚烧炉。两处危废暂存场所分别为危废暂存间和溶剂残液罐。

其中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中部,危化品仓库旁,面积为34.5平方米,企业危废库已做地面硬化和防渗防漏处理,主要暂存废乙烯纯化吸附剂、废乙烯纯化干燥剂、焚烧炉飞灰及炉渣、实验室固废(废试剂瓶以及化验室有机废液、化验室无机废液、试剂包装材料)、废导热油及废润滑油、污泥以及新增的含油抹布、废金属管及胶管、聚合废料(聚合物、MADSAD)、废过滤器滤芯、废油桶(废溶剂桶)、废气处理废活性炭。

溶剂残液罐位于SOOC装置区,容积为11立方米,暂存溶剂回收储罐检修废液、脱挥挤出冷凝器废液。企业对溶剂残液罐进行了架空处理,下方地面进行了硬化,设有围堰。

焚烧炉位于项目厂区西侧,处理项目工艺废气以及溶剂回收储罐检修废液、脱挥挤出冷凝器废液,废气处理能力220kg/h,废液处理能力190kg/h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6. 其他情况

1)企业于20243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330803-2024-041-M。同时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建设了2880m3事故应急池,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2)本项目在废水排放口设置了1套在线监控,监测因子包括 pH、流量、氨氮、化学需氧量在焚烧炉废气排放口设置了1套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因子包括SO2NOx、颗粒物、CO和烟气流量。在线监测设施委托杭州旭东升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运维,在线数据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3次验收内容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的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AOX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指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要求;溶解性总固体浓度符合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纳管标准的要求。

厂区雨水排口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符合《衢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暨碧水保卫战 2023 年度工作计划》中规定的标准限值的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导热油炉废气低氮燃烧+FGR烟气外循环技术处理设施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T+E焚烧管理+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颗粒物(小时均值)、二氧化硫(小时均值)、氮氧化物(小时均值)、 一氧化碳(小时均值)、非甲烷总烃浓度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要求,焚烧控制参数符合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包装废气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助剂投料废气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化验室废气活性炭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去除效率84%-85.3%

项目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厂房门口测点非甲烷总烃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VOCs等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结论

浙江拓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3000/SOOC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2443-202453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yabo2021最新版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拓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43


点击下载附件
腾讯QQ   联系方式: 张鹏 05703375757 122536569@qq.com